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公安局于12月27日通报了涉及新冠疫情的两起违法案件。
第一起案件涉及一名男子白某某,他是陕西淳化人。在得知西安市提升疫情管控级别的消息后,他于12月22日晚从西安市莲湖区骑行共享单车返回淳化,距离长达百公里。为了逃避疫情检测检查,他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绕道进入淳化县境内。这一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淳化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白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第二起案件的主角是李某,他是陕西神木人。李某在淳化县被确认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并被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采取破坏隔离点设施等手段试图逃离,同样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淳化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实施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500元罚款。
紧接着,延安市公安局于12月25日也通报了涉疫案件。其中包括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在收到居家隔离通知后,私自返回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家中,并多次违反防疫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在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后,其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现已被立案侦查。
还有多起涉及拒不执行人民紧急状态下发布决定、命令的案件。其中包括王某某违反防疫规定载客造成安全隐患、候某和李某非法载客牟利并唆使乘客绕开防疫监测点、樊某某闯卡疫情防控点以及寇某某无核酸检测报告驾车逃离防控点等行为。这些行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除此之外,西安市公安局在12月23日还通报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和网络谣言。其中包括一起袭警案和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等。这些案件的通报,旨在提醒公众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12月15日,周某因个人出行便利的需求,竟然使用剪刀破坏了长安区郭杜街道办南小张村村口的疫情防控封闭围挡。对此行为,公安长安分局依据法律规定给予了周某行政拘留七日及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紧接着,在12月21日发生了几起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事件。杨某在途经长安与蓝田交界处的疫情防控卡点时,无视工作人员的检查,强行闯卡。他的这种行为被蓝田县公安局依据法律规定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同一天,姜某在进入小区时不遵守防疫规定,在小区门口大声吵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碑林分局对此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在王某的案例中,他在核酸检测期间不戴口罩,近距离交谈接触排队人员,不听劝阻并撕扯工作人员防护服,对防疫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公安长安分局对王某进行了五日行政拘留。
杜某和李某的行为同样令人震惊。他们擅自翻越疫情封控围挡,被公安雁塔分局依据法律规定给予了警告处罚。
最近,西安市公安局通报了四起涉新冠疫情网络谣言的违法案件。其中,何某和陈某在微信群内传播虚构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被公安新城分局和公安浐灞分局分别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康某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同样被公安经开分局处以五日行政拘留。陈某和宋某则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分别被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并罚款。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被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