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卫生组织、中国控烟协会以及法律专家们齐声表态,我国的新广告法将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广告,其中销售点亦被列入了禁设范围。这一变革,旨在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特别是在面对行业的侵蚀时,为公众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户外发布广告。这一决策背后,是对我国庞大的消费群体的关切。据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国和生产国,吸烟人数高达3.5亿,每年因吸烟导致的疾病死亡人数约有150万。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于秀艳对此表示,所谓的“公共场所”,是指任何公众可以进出或使用的场所,无论是室内还是户外,无论其所有权归属。专卖点毫无疑问属于这一范畴。
世界卫生组织中国控制项目的负责人安吉拉·普拉特则进一步强调,新广告法特别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广告。在未成年人可以自由出入的专卖点,如果设置广告,将直接违反这一法律。普拉特认为,将销售点视为“非公共场所”显然是与常识相悖的。
尽管新法规的出台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但中国控烟协会的常务副会长许桂华仍对其执行表示了一些担忧。她担心企业和监管部门可能会对新广告法有不同的解读,从而影响到法规的实际执行效果。
据2013年《中国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超过540万个销售点。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的研究员肖琳则表示,有将近一半的初中生在过去的一个月内至少通过一种渠道接触到过广告和其他宣传。而在进入过销售点的学生中,更有高达四成表示看到过广告。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和事实都凸显出新广告法出台的重要性。我们期待这一法规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真正保护到我们的公民健康,特别是保护那些尚未成年的孩子们,让他们远离的危害。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推动我国的控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