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正在深化医改,坚定不移地推进医保制度的优化。最近,该省将一系列“特重大疾病”纳入医保范围,并宣布了新的医保方案,其中新农合报销比例将大幅度提升至70%,这一举措将极大地减轻百姓的医疗负担。
根据《方案》规定,儿童“两病”、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脏病等疾病将由各县(市、区)负责筛查和转诊。对于具备相应手术指征的患者,中标定点医院将按照临床路径实施手术治疗;需要内科治疗的,也将实施全程规范化治疗。
对于艾滋病患者,需要在具备诊断条件的三级医院或省、市级疾控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在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备案后,获得转诊证明,才能到重特大疾病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县(市、区)筛查发现的疑似病例,如当地医疗机构无技术能力救治,将及时转送至中标定点医院进一步确诊。
为确保重特大疾病患者真正受益,黑龙江省对每种疾病实施了最高限价政策。例如,乳腺癌、尿毒症最高限价为1.2万元/例,宫颈癌最高限价为1.5万元/例等。这一政策旨在限制每个单病种治疗的最高总费用,如果医疗机构超出规定限额,超出部分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报销标准十分明确:扣除住院起付线后,患者在限额范围内救治总费用的70%将予以报销。对于纳入新农合门诊大病救治的患者,门诊总费用的70%也将予以报销,剩余部分由患者个人承担。未经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转诊的患者,报销标准将按照县域外45%的标准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重特大疾病的报销实行即时结报制度。定点医疗机构会对患者总费用中应报销部分先行垫付,并由各地新农合管理部门通过财政部门将垫付资金拨付到定点医院。这一流程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黑龙江新农合的新举措旨在让百姓看病更容易,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这一政策的实施,意味着百姓在患有重大疾病时,不再需要为高昂的医疗费用而发愁,家庭的经济安全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