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这一通知响应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号召,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对质量诚信的认知与意识。
通知中明确了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十大任务,包括完善质量诚信标准体系、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健全奖惩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发布信用信息、推动企业建立自身诚信体系、加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和自律机制建设等。国家质检总局将统一组织协调这些工作的进行,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级质监部门则需在地方层面上积极落实。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一些基本原则,如统筹规划、循序渐进,推动、市场培育,法制完善、严格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将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构建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还将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并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据了解,接下来将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食品、食品添加剂、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领域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还将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地进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通过这些试点经验,逐步完善质量信用管理制度和质量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以建立长期的质量诚信体系。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是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内容之一。展望未来,我国将初步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资源共享、监管有力、惩戒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这一体系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得到部门的协同推进、企业的诚信自律以及市场的有效发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来源国家质检总局。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诚信、高质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