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疫情防控,居民行动指南
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居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当您或身边的人出现疑似症状时,应该如何科学应对?外出时怎样做好个人防护?在家隔离期间又该如何做?近日,湖南省疾控中心为居民们提供了详尽的疫情防控提示。
一、身体出现状况,这样应对
如果您或家人出现新冠肺炎的“十大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千万不要自行用药,应立即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医生详细叙述症状和近期活动轨迹。
二、外出防护要点
1. 佩戴口罩: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佩戴口罩。
2. 注意个人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请务必洗手,遵循咳嗽礼仪,不随地吐痰。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尽量避免生食或半生食水产品。
3. 避免聚集:请尽量减少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三、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1. 符合居家隔离要求的居民,原则上应单独居住。
2. 在社区管理和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隔离期间,要做好体温计、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准备,用餐限制在隔离房间内。
3. 拒绝一切探访,如必须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如有症状,及时报告。
四、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要点
1. 居民应在社区管理和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社区管理健康监测。
2. 做好防疫物资的准备,实行“人不出社区、严禁聚集”。
3. 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社区审核登记,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4. 健康监测期间,请每日测量体温,注意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医疗机构就诊。
居民朋友们还需注意,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让我们携手共进,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共同守护我们和家人的健康。每一个小小的努力,都是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