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丙肝事件:一场行政病的反思
紫金县响水街附近,一场突如其来的丙肝疫情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场疫情的背后,似乎隐藏着一种工作与前途脱节、利益与责任脱钩的行政病。
当一条街道的多个居民相继出现同一种疾病时,这无疑是异常的信号。尤其当这种疾病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时,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在紫金县响水街一带,大约200名居民染上了丙肝,当地相关部门的反应却让人堪忧。他们不仅行动迟缓,甚至在面对调查和质疑时采取阻止的态度。
按照传染病法的规定,各级疾控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并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进行预测。紫金疾控中心在面对这次疫情时,既没有准确掌握患病人数,也没有积极调查传染源。他们似乎更乐于被动等待“省里回复”,甚至轻率地断言这次丙肝疫情“不属于传染病暴发”。这样的表现,很难让人认同他们已经尽到了职责。
更令人痛心的是,早在2010年,南方医院就发现了响水路的丙肝感染者异常集中。他们曾积极组织调查,而当地居民也曾邀请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前来。“当地有关部门”却对这些努力不予配合,甚至以强硬的态度回应:“你们要管就管到底”“不要多管闲事”。如果说对情况的不了解是失职,那么这种对问题的“讳疾忌医”则是渎职。背后是对公众生命权、健康权的极端漠视。
这让我想起了2010年河南商城的蜱虫疫情。当时,多人因蜱虫感染而丧命,但当地却以“维稳需要”为名,隐瞒了疫情,结果造成了更大范围的恐慌。所谓的“维稳”,其实只是借口。真正的动机,或许是维护官帽、手中的权力,甚至是在疾病阴影下,存在病源与官员之间的利益往来。无论这次事件背后是否有这样的阴影,都必须向公众交代清楚。
实际上,如果当地相关部门能及时配合调查、解决问题,或许传染源就能更早被拔除,很多人也能幸免于感染丙肝的命运。这种行政上的短视,源于拖沓、压制、隐瞒的任性思维,源于怕麻烦、怕风险、怕担责的惰性选择,更源于漠视他人、轻视群众、忽视权利的惯性认知。
紫金县相关部门面对丙肝疫情的表现,更像是一场行政病的暴露。在提拔、升迁的压力下,他们更倾向于捂盖子、踢皮球,而不是从职责和公众利益出发,去真正解决问题。这种思维方式,最终受损的只能是公众利益。
对于公众并不十分熟悉的丙肝,这次事件也是一个警示。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公共职能,普及相关知识,严格监管居民反应强烈的小诊所、理发店等场所,以免让更多人受到病魔的威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