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证监会新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磅发布
在金融市场波澜壮阔的今天,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全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法规将在未来的几个月内逐步实施,其中核心要点值得我们深入。
一、新规主要内容解读
风险揭示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被要求全面揭示那些可能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的重大风险因素。对于那些上市时未盈利且持续未盈利的企业,必须明确说明未盈利的原因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在信息披露外包监管方面,新规明确了除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来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这一举措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重大事项的披露时点也进行了调整。将触发时点从“董事、监事或高管知悉事件”修改为“董事或高管知悉或应当知悉事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非交易时段的信息发布也得到了规范。允许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必须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进行补充披露公告,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市场的稳定。
在监事会相关条款方面,新规删除了原法规中涉及监事的信息披露义务,与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保持一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也被明确要求,上市公司需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发布报告,强化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大类。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半年度)以及季度报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监管部门并公告。而临时报告则涉及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的变更、重大投资、股权变动、诉讼仲裁等,这些都需要及时披露事件的起因、现状及潜在影响。
三、违规行为的约束
除了上述的规范和要求,新规还扩大了公开承诺主体的范围,包括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都被纳入其中,要求他们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对于暂缓与豁免披露的情况,必须依法申请,不得擅自操作。
《办法》的出台是证监会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实践经验的整合,旨在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对于上市公司、投资者以及整个金融市场来说,这都是一个积极的信息,预示着更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