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的官署之中,“三班衙役”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三班衙役包括了站班皂隶、捕班快手以及壮班民壮。虽然常被笼统地概括为三班,但实际上,衙役的种类远超出这个数目。
皂班衙役,身着黑衣,他们是知县的得力助手。在衙内值堂,他们守护着权威与秩序;衙外跟随主官出巡时,他们负责廓清道路,仪卫看守,以及出庭行杖。他们是衙门中的卫士,更是法律的执行者。
快班则分为“马快”与“步快”,他们是州县官的耳目与助手。除了平时的巡夜任务,他们还要负责侦缉密探,执行传唤与拘捕。经常深入乡间催征赋税,他们与百姓的接触最为频繁。而在其后,又分化出“捕班”,役差被称为“捕役”,俗称“捕快”。快班的成员多是精神机警、手足便捷之人。
壮班衙役则多从民间挑选身体健壮的壮丁。他们原本用于守卫城堡,后来多被用于守护仓库、监狱,以及护送、押解过境银饷、人犯等任务。他们是被信赖的守护者,也是官府执行任务的得力助手。
除了这三班衙役,古代衙门中还有众多其他种类的役差,如门子、斗级、禁卒、仵作等。这些役差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着衙门的运转。
官方文献中,书吏与衙役虽常合称为书役,但二者在身份地位上却有着明显的区别。经制吏有进身之阶,具有一定的文化,法律上并不属于贱民。而衙役则是差役,是“奔走于公家,执杂役之人”。因为差役的种类繁杂,选充差役也有不同的标准。
衙役的选拔严格,要求必须是成年人,且必须出具未充衙役的保证书。他们的任务繁重,法律地位特殊,因此法律也规定了许多限制。不得一身充二、三役,犯有侵盗钱粮等罪行的人,即使遇赦豁免后,也不得应役。退役后不得改换姓名,重新应役。
与书吏一样,衙役也有定额,被称为额役。他们的收入基本得到保障,但仅能维持一人温饱。虽然各州县的额役人数不算少,但衙役的总数却异常之多。除了额役,还有白役和挂名衙役。这三者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数目。
以浙江仁和县和钱塘县为例,衙役总数多达1500人以上。乾隆末年,一些繁剧州县的衙役数量甚至超过千人。衙役数量的膨胀不仅让百姓深受其害,也让官员因失察而频繁被降级或革职。
尽管试图整顿这一状况,但效果有限。例如,刘衡在四川巴县做知县时,原有衙役7000人,经过裁革整顿后仅剩下100多人。但这只是个案,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衙役膨胀的势头。
古代中国的衙役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这些衙役是官府的重要助手,也是百姓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既是古代社会的一部分,也是历史的一种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