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道源自微微健康网,披露了一起因医疗处置不及时导致冠心病患者死亡的诉讼事件。家属将涉事法院告上法庭,背后是一场关于生命的悲剧。
据悉,魏老太的老伴靳大爷因胸痛、胸闷于2010年12月4日前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就医。经诊断,靳大爷患有冠心病和心绞痛。令人痛惜的是,在次日凌晨,靳大爷病情突然恶化,意识丧失,心率血压急剧下降,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死亡原因最终被确定为心源性休克。
面对这样的结果,魏老太认为协和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失,不仅未能缓解靳大爷的病痛,反而加速了其病情的恶化,最终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悲惨结局。她向医院提出了高达63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协和医院坚称,其诊疗行为完全遵循医学规范,不存在任何过错。他们表示,靳大爷入院时病情已十分危重,医院方面已经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并在病情恶化时积极抢救。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靳大爷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的自然转归,并非医院过错所致。
在这起诉讼中,魏老太申请了医疗过错鉴定。鉴定结果指出,医院在评估靳大爷危重病情时存在不足,对靳大爷心衰的控制也不够有效。医院在靳大爷急诊留观期间执行查房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存在明显的医疗过失。最终鉴定结论为,虽然靳大爷的死亡与其基础疾病较重、病情进展迅速有直接关系,但医院在观察、抢救方面的不够积极全面也对靳大爷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鉴定结果明确指出了医院在靳大爷病情突然恶化后的处置不够积极与靳大爷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魏老太共计12万余元。
这一判决结果遭到协和医院的上诉,但市一中院在经过审理后,最终驳回了协和医院的上诉,维持了原判。这起诉讼的终结,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以及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无疑都提出了新的思考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