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超市买了两个蟠桃,价签上标着净含量0.188公斤,售价7.48元。回到家后,家长询问桃子价格,一下子让人有些发懵。因为购买时是以公斤为单位,而价签上的“单价”一栏标注的是每500克19.9元。想起小学时老师曾说500克等于一斤,便可以告知家长桃子价格不低,做好准备迎接可能的“教训”。
经历了一番“教育”后,不禁让人思考,为何中国的斤与西方的公斤如此巧合?是巧合还是历史的必然?这一切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
近代中国的度量衡改革,源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举措,为国家的税收和商务交流提供了便利。随着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加强,经济交往中的度量衡不统一问题逐渐凸显。从清代开始,中国便开始努力向国际惯例靠拢。
此前,中国人使用的重量单位主要是分、钱、两、斤。而西方则使用克、千克、磅、盎司等。按照当时的计量标准,中国的一斤约等于西方的596.816克,这个数字并非整数,计算起来颇为不便。
国民革命胜利后,新的成员大多有西方留学背景,为了与西方世界接轨,他们进一步改革了传统的度量衡,法定一斤等于500克。在此之前,中国的一斤等于16两,所以改革后的一两重量为31.25克。
这个以斤为16两的计量方法沿用了两千多年。直到1959年,国家才颁布命令,规定一斤为十两。现在的大型超市在价签上仍然以500克为单位标注物品单价,以方便人们的计算。一些地区和民间仍在使用古老的重量单位,如川渝地区的面食仍然按“两”来售卖。
在古代,中国的重量单位有分、钱、两、斤等。“半斤八两”的说法便源于秦代形成的计量方式。除了这些单位,还有镒、钧、石等。例如,李白诗中描述的“一朝乌裘敝,百镒黄金空”,一镒相当于二十或二十四两。古代的重量单位是在民间经济贸易中逐渐摸索出来的,符合国情。
除了上述内容,还需要了解的是,目前港台地区的一斤重量与我们不同,他们使用的是“司马斤”,一斤约等于605克。这些变化反映了历史的进程和文化的交融。在古代,盐和米的计量常常用“石”来表示,读如“担”音。那么,一石究竟有多重呢?实际上,一石等于十斗,而一斗大约重12-13斤,因此一石便相当于120-130斤。这个古老的单位让我们不禁想起另一个计量单位——“斛”。
斛,原本只是一种称量的器具。国内有一家著名的药房,其招牌上就独独使用了一个“斛”字。一部备受期待的古装剧《斛珠夫人》也以这个单位命名。但斛的容量并不统一,有能装十斗的斛,也有能装五斗的斛。用它作为计量单位显然不太方便,显得有些非主流。
除了“石”和“斛”,还有两个极为特殊的计量单位,只在成语中出现的“锱铢必较”中的“锱”和“铢”。这两个单位是以黍米的重量来计算的,每100个黍粒为一铢,每6铢为一锱。可见,用粟米颗粒来计算重量显然不靠谱。想象一下,两边商人交易时,得数完600颗米才能达成一锱的交易量,实在是不切实际。后来有人给锱铢折算出具体的重量,一铢仅重2克多一点。这种计量单位在唐代诗中描绘绘画颜料时较为常见,但在日常生活中恐怕早已被淘汰。
古代中国人常用的重量单位如今已经名存实亡。在街头巷尾的小贩处,我们还能听到斤、两的说法。买水果时,小贩依旧按斤两报价。但在大型超市,已经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千克。香港等地的斤的重量与内地不同,他们的一斤相当于605克。内地的一斤500克,这是中国近代主动向西方国际惯例靠拢的结果。统一度量衡,是为了我们生活的便利和经济交流的发展。
这篇关于古代计量单位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历史的也认识到统一计量单位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许很少接触到这些古老的计量单位,但它们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值得我们了解和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