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以及其他几位民警,对河南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王文海进行了实名举报。他们指责王文海在1998年一起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而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王文海对此进行了反驳,他昨日主动回应称自己并非肇事司机,当年肇事车辆虽系自己原供职的单位所有,民警的举报是诬告。
此事还要从一起重大文物盗掘、案件说起。李小选作为当时的专案组成员,因一起“小金库”案件被调职。他与同事张建岳和尤益民联名举报王文海。据他们举报材料所述,王文海在某夜酒后驾驶办案暂扣的奥迪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找高和平“顶包”。而高和平正是在王文海的安排下成功顶替肇事司机。王文海还利用其在监察厅的职务之便,插手对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调查,为涉案人员提供保护。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当年的交通事故卷宗在多年的机构改革过程中已经灭失。涉案的洛阳文物贩子蔡武堂为了立功,曾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举报王文海的交通肇事情况。他声称王文海酒后驾车撞人并找人顶包。但高和平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自己曾受到压力而翻供。他认为当时是迫于纪委部门的压力以及不想得罪王文海而改口。目前,高和平之所以再次提及此事,是因为与蔡武堂发生纠纷,希望王文海出面调停未果。
厅长王文海对此事做出了回应。他表示当年的指控是洛阳刑警刑讯逼供的结果。他强调自己并非当晚的肇事司机,车是他的车,但车上有他的并不代表什么。整个事件似乎陷入了一种罗生门状态,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和澄清。此事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人们都在期待着真相能够早日浮出水面。案发之时,一辆奥迪车,从洛阳市公安局借调至原监察厅的工作人员驾驶,不幸发生了车祸。这辆车的维修费用,由当时的单位承担。
王文海表示,虽然车是单位的,但出了事故,他们还是要出面协调处理。“毕竟,这是我们单位的车嘛。”他坦然说道。
王文海坚称涉事民警的举报行为实际上是对他的报复。他回忆道,早在2005年,就已对他们的举报(包括“12·10”专案组遭解散事件)作出批示,并最终得出结论,证明涉事民警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诬告。
王文海透露,他因查办洛阳市公安局“小金库”案件得罪了这些涉事民警,并因此被长期控告。他强调:“我没有授意洛阳市车管所为高和平办理。他们在说谎。实际上,车管所的人员与举报我的民警是一伙的。”
车祸发生时,王文海并非大家想象的“大官”,而只是一个部门的处级干部。如今,因为民警的举报,他感到十分困扰。“我的职位已经不允许我过多地公开表态。”他无奈地说。
对于者常被送往精神病院,一旦举报官员就遭遇不幸的现象,让人感到痛心。许多人在举报时都不敢实名制。今天终于有一位警察敢于实名举报,这是一个勇敢而重要的开始。如果人人都敢于实名举报,那么贪官污吏何愁不被清除呢?我们期待更多的勇气与正义,共同为打击腐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