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发布,为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随着疫情的影响,许多企业面临人力资源调配的难题,共享用工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此背景下,人社部发布的通知为共享用工模式注入了新的活力,并解决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共享用工的核心在于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在共享用工过程中,劳动者的权益将得到充分的保障。针对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通知规定劳动报酬由缺工企业结算给原企业,再由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也将由原企业继续缴纳。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收入稳定,并为其提供了全面的社会保障。
对于共享用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工伤问题,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一规定消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为共享用工模式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通知还强调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责任。部门需指导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在缺工企业的工作细节。部门还要监督和督促缺工企业及时结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禁止原企业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从中收取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明确了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的权益保障。如果缺工企业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劳动者有权返回原企业,并且原企业不得拒绝。这一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支持,确保了其在共享用工模式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人社部发布的这一通知为共享用工模式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为企业在特殊时期的市场用工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共享用工的队伍中来,我们相信这一模式将为企业和劳动者带来更多的福利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