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个年仅16岁的高一女生在春节期间产下一子,而孩子的生父竟然是女生初三时的班主任。这对颇具争议的“师生恋”组合,宣称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并誓言要一生相守。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近两万网民参与的新浪微博投票中,反对的声音占据了80%。这一话题结合了“老夫少妻”、“未婚生子”等社会八卦元素,一直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而成为热点。就如一位北京市民吴勇所言:“我们一边批判,一边又对此感到好奇。”
这起广东的“师生恋”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背后涉及的关键因素不仅仅是年龄问题,更在于这是一段涉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特殊关系。对此,公众意见各异。
有人认为,虽然每个人都有自由恋爱的权利,但这段关系涉及到道德问题。虽然真爱无法被年龄定义,但让一个未满十八岁、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怀孕并承担母亲的角色是不道德的。正如教育专家熊丙奇所言:“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恋爱关系,即便可能是真爱,也涉及到道德底线。”
与此一些已经经历过“师生恋”并步入婚姻的人,虽然他们自身选择了这样的道路,却对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恋情持反对态度。例如年届五十的于兰(化名),她与大学时代的年长五岁的老师结婚多年且育有女儿,但当面对未成年的学生恋情时,她表示担忧:“如果是我的女儿还在上高中,爱慕她的老师,我会非常反对。”在她看来,感情的真挚与否都应建立在成熟的判断能力之上。
另一方面,上海GC恋爱咨询工作室的约会教练史秀雄认为,老师的职责在于引导学生成长和发展,而不是将他们的命运紧紧捆绑于家庭和孩子之上。他认为这一事件中老师的做法无疑背离了职责所在。虽然师生恋在中国时有发生,甚至在名人的历史中也留下佳话如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与张兆和等。但在现实生活中师生恋的每一次发生都要经受公众的审视与审视者的“闲言碎语”。这不仅因为师生间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还可能因对双方生活产生的影响并不全是积极的而引起质疑和担忧。但不管外界如何评价总有人对这段关系持祝福态度在新浪微博投票中仍有超过三千名网民表达了他们的祝福。值得注意的是在欧美国家师生恋在任何年龄段都被法律所禁止而在中国关于师生恋爱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却仍是一片空白。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加强对老师的管理在相关规定上对成年教师和未成年学生的恋爱行为进行界定并追究当事教师的责任。同时也有观点认为广东这件师生恋情虽不值得提倡但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给予他们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毕竟在这个看似高度私密的并没有直接违背法律的事件中过多的舆论关注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对此我们应更加理性的看待给予彼此理解与尊重。(精彩内容请浏览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