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昔日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有句话说得好:“妻以夫贵,母以子荣”。这简单明了地表达了,当丈夫或儿子身居高位,其妻子和母亲也会因之获得荣耀,被朝廷册封为命妇。命妇这一身份,可以说是封建时代下女性的一种重要荣誉。
在春秋时代,卿大夫的正妻被称为命妇。随着时间的推移,秦汉以后,随着爵位与官职的分离,命妇成为特指接受封号的女性。在众多的影视作品中,我们常常听到“诰命夫人”的称谓,但实际上,不同朝代的称呼并不统一。
实际上,在封建时代,皇室以外的妇人获得封号的机会是极少的。并没有官方的赐封手续以及相应的封后待遇制度。直到隋代,朝廷才开始给高级官员的眷属授予命妇身份,并逐渐趋向制度化。命妇分为内外两班,嫔妃以下受封的为内命妇,而公主、王妃以下至五品官员的妻子和母亲则为外命妇。
到了唐代,关于官员母妻诏封外命妇的规定更加明确。一品官妻、母被封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则为郡夫人,四品为郡君,五品为县君。唐代还为四品勋官的妻母设置了乡君封号,形成了国夫人、郡夫人、郡君、县君、乡君五个等级。与此五品以上的官员还能享受“封妻荫子”的特殊待遇。
到了宋代,制度更加完善。外命妇的封号分为五等,而官员眷属的封号则有四等。到了政和三年(1113年)后,政策放宽,官属命妇的等级更加细化。
明代官员的眷属封赠办法比宋代更为简明。在洪武时期,只有六品以上的官员的眷属才能得到封赠。随着时代的变迁,封赠的范围逐渐扩大。一品封一品夫人,二品封夫人,以此类推,七品则封孺人。其中,四品以上的命妇称为诰命,持有诰命文书;而五品以下的则称为诰敕。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命妇都能被称为“诰命夫人”。清代基本沿用了明代的命妇制度。
这些命妇的身份并非轻易可得,通常需要丈夫或儿子在官场有所成就才能得到。不少官员的眷属是在本人去世后,才获得追赠而改变身份的。在明代的《明会典》中就有记载:官员只能封一个正妻为命妇,如果正妻已去世,继室才有可能被封为命妇。这意味着,如果嫁给已经有过两位妻子的官员为继室,即使身为官眷,也再无可能封为命妇。
除了妻子外,官员的姐妹女儿也有受封命妇的例子。比如明嘉靖时期的权臣严嵩就曾给自己的妹妹请封为诰命夫人。在豫剧《七品芝麻官》中塑造的飞扬跋扈的诰命夫人形象,其原型就是严嵩的妹妹。同样地,在北宋时期也有官员为自己寡居的姐姐求赐命妇的恩典。
这些命妇和朝廷命官一样都有正式的凭证——“诰命”。不同时代、不同品级的命妇的诰命名称也有所不同。比如唐代郡夫人以上的命妇称为“制书”,以下的则称为“敕书”。宋代的诰命和敕书的颁发也有明确的品级划分。明代的诰命和敕命的颁发更是严格遵循品级制度。
这些命妇证书都是由吏部经办。证书上的文字撰写也会因级别而有所区分。内容主要是讲述给官员眷属叙封的意义以及对她们的勉励或期望。对于封建时代的女性来说能拿到朝廷所封的诰命那就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