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速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贿赂行为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巨额罚款。据悉,该公司为了获取字节跳动旗下的一场直播活动的服务机会,向相关人士行贿。以下是关于此事件的详细报道:
一、事件背景及经过
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北京速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了获取利益,企图通过行贿手段获取字节跳动举办的“新年爱DOU宠粉夜”直播活动的服务机会。该公司向字节跳动娱乐营销经理孙振中及张靓颖前经纪人夏茉含分别支付了好处费。
资金流动方面,速倍公司从字节跳动收取了70万元的服务费后,向张靓颖的经纪公司支付了40万元。在扣除相关税款后,速倍公司实际获利约27.96万元。
二、涉及主体及处罚依据
北京速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行贿方,主要从事文化交流及中介服务。而夏茉含作为当时的张靓颖经纪人(已于2020年6月离职)和字节跳动员工孙振中则成为了受贿方。
速倍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构成了通过贿赂手段来获取交易机会的不法行为。该公司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1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约27.96万元。
三、事件后续影响
夏茉含在事件曝光前已离开张靓颖团队,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张靓颖本人参与了此次行贿行为。此案引发了人们对娱乐圈中介服务与艺人经纪环节监管问题的关注。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娱乐圈中一些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使得人们更加关注行业的合规性和道德。
这一案例提醒着其他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不得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也呼吁娱乐圈及其相关产业加强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为观众呈现一个健康、正面的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