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本月20日起正式落地执行,食品标签的规定变得更加严格和明确。该通则详细规定,食品标签必须清晰地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以及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尤其重要的是,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显著标注,而且必须使用消费者容易理解的“通俗名”。
昨日,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超市,针对面包、牛奶、豆浆、豆制品等食品的标签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大部分食品企业已经按照新标准,对添加剂进行了具体的描述。种类繁多的添加剂也让消费者感到担忧。
对于添加剂的“通俗易懂”,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强烈支持。他指出,新标准对于食品成分的明确标注,以及添加剂标示的通俗化要求,将有助于消费者更加清晰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以前,食品标签上只需注明含有某种着色剂或增稠剂,现在则需要具体列出使用的着色剂名称。例如,柠檬黄作为食品添加剂,可以被标示为“柠檬黄”、“着色剂(102)”或“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仅仅标示为“着色剂”。
尽管大部分食品企业已经遵循新标准,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标注,但记者仍然发现一些食品在打“擦边球”。例如,某些食品标签上出现了“丙酸钙”,却没有对其进行解释说明,这让消费者难以了解其具体含义。
面对越来越多的添加剂出现在食品标签上,消费者表现出了担忧。以火腿肠为例,一根火腿肠的添加剂数量少则十几种。消费者不禁疑问:“这么多添加剂,我们虽然看不大懂,但真是不放心,吃的到底是火腿肠还是添加剂?”
针对这种情况,董金狮建议消费者应尽量购买添加剂少的食品。他也呼吁食品生产企业要更加负责,真实、准确地标注食品的成分和添加剂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该提高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关注食品标签上的每一个细节,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