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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以药养医”将通过医保补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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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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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的医改实践,我国仍在面对“以药养医”这一顽疾的挑战。这一问题不仅使得医疗服务费用居高不下,还加重了民众的经济负担,成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大障碍。针对此现象,卫生部近期出台了更为具体的改革措施。

卫生部医改办公立医院改革组组长、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孙阳在解读《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时明确表示,破除“以药养医”是此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环节。他强调,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补偿和控费作用。

孙阳指出,卫生部鼓励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机制也将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改革后的服务收费和补助两个渠道。对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以下几点尤为关键:

医保需要充分发挥其补偿和控费作用。例如,实施总额预付制,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改变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促进科学诊疗、合理施治。

要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价格,同时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项目价格,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规范药品采购也是重要一环。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从而确保药品的采购供应规范有序。

应全面落实和完善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加大对公立医院的保障力度,严禁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长远来看,“以药养医”不仅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还推高了医药费用,加剧了群众的就医负担。我们希望通过上述综合措施,能真正打破“以药养医”的弊端,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这不仅需要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民众的支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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