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与选拔流程
随着冬日渐深,2021年的尾声已经悄然来临。招生学院在此时期,开展了一场严谨而全面的综合考核。这一考核,是对学子们外语水平、专业及综合知识、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全面检验。学院通过这一考核,确定了拟录取名单,每一个环节的严格把关,都是为了选拔出真正有潜力的学子。
直接攻博:优秀学子的专属通道
对于在本校或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们特设了直接攻博的招生方式。这是对这些优秀学子们的一种肯定,也是对他们未来学术生涯的一种期许。具体的报名时间和流程,都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详细公布。
体检:健康的开始
为了确保每位新生的健康状态,我们参照教育部的相关指导文件,制定了严格的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需要到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这是为了确保每位学子都能有一个健康的开始,为未来的学术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录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我们始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等,我们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而就业方式则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学制、学费与奖助
我校的博士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都是为了让学子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学术研究中。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和直接攻博生的学制则略有不同。学费方面,博士生每年的学费为1万元。至于奖助政策,2022年的详细信息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看。
其他说明
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考生,对于报考条件、申请程序等要严格遵守,不得弄虚作假。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或就读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身承担。特别提醒,数学专业限硕士阶段专业为数学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则限获得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硕博连读者除外)。
我们期待着每一位学子的加入,共同为未来的学术繁荣贡献力量。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重要通知
亲爱的考生们,你们好!在迈向宁波大学的研究生之路前,请务必关注以下重要信息:
(一)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时,若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将遗憾地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硕博连读政策
对于硕博连读的同学,我们将不再单独颁发硕士研究生,也不再接受其硕士学位的申请。
三、招生人数与要求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的博士生(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通常不超过1人。但生源质量优秀或存在重大科研需求的学位点,经过审批,可适度增加至2-3人。
四、学院位置与资源
海运学院、海洋学院和食品与药学学院的教学点,均位于宁波大学的梅山科教园区。这里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学术资源,为你们的学业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五、考试信息与指导
考试大纲及导师介绍,均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六、实时更新与通知
有关招生的信息,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任何变动,均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七、政策遵循与国家指导
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我们将遵循国家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八、疫情防控措施
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校将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每一位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联系我们
如果你在招生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的地址是: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大楼605室。学校代码:11646。邮政编码:315211。电话:0574-87609136。:
我们期待与你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成长。祝愿你考试顺利,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