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行动已经启动
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进行,加大卫生投入已成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如何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在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也预示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这一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旨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时的经济稳定性。这些机构作为基层医疗的基石,其稳定性和服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对其投入的重视和力度不言而喻。
对于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其运行成本将通过补助和服务收费来补偿。将按照规划足额安排发展建设支出,如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人员经费也将由合理安排补助。还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标准,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
除了经济上的支持,还将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这些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人员和设备配备等都需要与这一功能定位相适应。将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激励机制,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
还将多渠道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并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村卫生室承担。为了鼓励村卫生室更好地为民众服务,还将扩大其在新农合中的报销范围,并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这一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质性支持,更是对广大民众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我们期待着这一政策能够顺利实施,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国计民生,关系你我,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