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与进境物品完税规定概览
一、政策调整依据
基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了动态调整。随后,在2024年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中,进一步优化了计税价格的确定原则,此调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二、完税价格表内容
完税价格表是依照商品类别详细列出的,诸如食品、饮料、酒类、药品等都有明确的价格规定。具体商品都有相应的单位价格和税率。例如,奶粉和茶叶的完税价格均为每千克200元,税率均为13%。而对于啤酒,如果是12度以下的,其完税价格则是按瓶(每瓶不超过750毫升)计算。未列名的物品则根据其主要功能进行分类,无法归类的则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三、计税价格的确定规则
计税价格的确定遵循优先原则。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这需要提供购物凭证或资料供海关审核。但如果实际价格存在疑问或无法提供凭证,海关可以参照《计税价格表》中的价格。当实际价格超出表中价格的2倍或低于1/2时,将不适用此参考价。若以上方式均不适用,海关还会参考相同物品在最近市场(尤其是来源地)的零售价或其他合理的方法来确定价格。
四、免税与限值规定详述
对于邮寄物品,个人从境外寄来的物品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在免税额度方面,如果应征税额低于或等于50元,则可以免征。对于超过限值的物品,需要选择退运或以货物形式报关(除非是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
为了获取完整的完税价格表,可以访问海关总署的官方网站或查阅相关公告附件以获取详细信息。这些规定和调整为进境物品的税收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