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使用问题。通知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并合理使用这类产品,确保眼部健康与安全。在选购此类产品时,消费者应特别确认产品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一种以美容为目的的隐形眼镜,它在隐形眼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主要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其中,强生公司较早进行开发生产,其注册商标为“美瞳”。由于“美瞳”这个名字生动地表达了“美容镜片”的特点,因此逐渐成为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俗称。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因为直接接触角膜,被归类为风险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这类产品在上市前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也必须分别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通知中特别提醒消费者,如需配戴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前往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保所购产品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消费者切勿为了贪图便宜而从非正规商家或网络商铺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配戴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配戴普通隐形眼镜有同样的要求,消费者应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和眼科医生的建议,正确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镜片。
未经注册的产品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无法保障,配戴此类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对眼睛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消费者必须保持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和医生建议进行使用。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关注眼部健康,正确认识和合理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建议消费者了解更多关于眼镜及眼部健康的知识,为自己的眼睛提供最好的保护。(来源:南方都市报,更多新闻请阅读南方都市报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