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开封贾鲁河尉氏段的河滩上,一场意外的“寻宝”热潮在2022年5月8日悄然兴起。随着古钱币的现身,市民们纷纷携带铁锹、锄头、金属探测器等工具,怀着的心情前来挖掘。甚至有些热情者架设起三脚架,直播这一挖掘过程。有的人已经幸运地挖到了民国铜币、清代光绪元宝等珍贵的古钱币。
这热潮背后也隐藏着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当地文物部门迅速介入,澄清河滩并未发现网传的“宋代沉船”线索,并在次日做出响应,要求市民上交已挖掘的古钱币,启动追缴程序。
这一幕不仅让人想起了一句古话:“财不露白,露白者亡”。在这场“寻宝”热潮中,市民们的热情可以理解,但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私自挖掘、占有古钱币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回顾历史,河北沧州曾有两名男子因盗掘古钱币而遭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案例警示我们,文物的保护不仅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擅自挖掘文物不仅可能触犯法律,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这场贾鲁河尉氏段的“寻宝”热潮并非个案,类似的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比如,2021年广东宝圩河干枯河道也曾出现民众捡拾铜钱的现象。每一次事件的发生,都是对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一次考验。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明白私自挖掘、占有文物是违法行为。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知度,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在保护文物的也保护了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