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近日,微微健康网报道了一起引人关注的事件。尽管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企业招聘不得歧视乙肝携带者,但仍然有调查显示,近六成的国企在招聘过程中仍然进行乙肝检测。而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00%。这一现状使得消除乙肝歧视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
深圳的一家知名国企——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因其入职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措施,被指涉嫌乙肝歧视。据举报者称,中海油在入职体检中会检测乙肝标志物,并签有补充协议作为证明。该补充协议明确指出,如果体检中发现乙肝大、小三阳,将暂缓办理接收手续,需要回家治疗康复后再行办理入职手续。
这一消息引起了反歧视公益人士的高度关注。他们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送了举报信,要求依法纠正中海油的歧视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举报信中指出,根据三部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检查,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非从事的是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否则不得检测乙肝项目。
深圳衡平机构总干事郭彬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强调,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在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拒录乙肝携带者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北京益仁平中心2011年发布的《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也证实了这一问题。报告显示,在当前的劳动就业市场中,近六成的国企招聘中仍需要检测乙肝标志物。而在一些特定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食品、医药等,检测率和拒绝率更是高达100%。
这一现象的持续存在,不仅损害了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我们呼吁所有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每一个人的就业权利,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就业环境。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