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我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取消了公费医疗,全面参与了医疗保险,这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正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迈进。
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从明年开始,该市也将取消公费医疗,2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将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这一举措引起了广大民众对医保平权的关注。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表示,这是与市场关系调整、职能转变的一场“自我革命”。
在全国范围内,除江苏、江西、山东、广东、贵州、陕西、湖北等七个省份外,其余省份均已取消了公费医疗。北京市人社局透露,预计有33万中央单位公务员将于2013年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城市医疗体制由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组成,分别保障国家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随着医疗改革的推进,我国确立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目标。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表示,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改革步伐较慢,但目前全面取消公费医疗的省份已达到八成,改革进程坚定且不可逆转。过去公费医疗下,个人医疗费用几乎全由国家承担,导致了过度医疗消费现象。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将受到制度的约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教授表示,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公众,都将遵循同样的医疗消费规则。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全面取消公费医疗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制度层面的一大进步。尽管医保制度正在并轨,但各省仍存在不同名目的“补充医疗补助”,使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保待遇仍优于普通公众。为此,各地应公布具体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减小公众猜疑。
针对南京的公费医疗改革,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透露,补充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还未出台,但这方面是有国家相关文件作为依据的。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补充性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公费医疗改革的阻力。
公费医疗改革旨在实现福利公平。取消公费医疗并不是要降低公职人员的医疗待遇,而是将其恢复到适当的位置。我们也要看到,提高国民医疗待遇是另一个促进医疗福利公平的层面。让我们期待我国医保平权的实现,加快推动医改政策,解决居民看病的各种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