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行业规范新篇章
在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引领下,一部旨在加强网络视听内容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应运而生。这部行业规范,涵盖了网络视听的多个领域,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它的核心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通则》涵盖的网络视听节目类型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以及纪录片。它还涉及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节目以及其他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二、审核原则:严守门槛,确保质量
为确保节目内容的合规性,《通则》提出了三大审核原则。首先是“先审后播”,即在节目上线前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规范。其次是“审核到位”,要求审核人员必须完整观看节目内容,包括片头片尾,不得快进或遗漏任何部分。最后是“多人审核”,对于每部网络剧、电影等,至少需要有3名审核员共同审核,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审核要素:全面审查,杜绝不良内容
审核要素涵盖了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以及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具体内容。明确禁止传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德的内容,确保观众能够观看到健康、积极的网络视听节目。
四、机构要求:人员配备与制度建设并重
对于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通则》提出了人员配备、制度完善和责任落实的要求。单位需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审核员,并建立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和标准化工作程序。实行“总编辑内容负责制”,强化审核队伍的能力建设,确保审核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政策背景:配套规范,强化监管
随着国家对网络视听内容的日益重视,2025年国家广电总局强化了微短剧的监管,并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在此背景下,《通则》与《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共同形成了配套规范体系,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业规范,它的出台将有力推动网络视听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观众带来更加优质的网络视听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