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冠疫情下的执法纪实:隐瞒行程与妨害防疫行为的严肃处理
近期,北京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执法措施,针对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以下是相关典型案例及其处理情况。
一、中铁十一局聚集性疫情
2022年5月,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某项目施工负责人刘某某等人,在明知自己属于封控区风险人员的情况下,依然隐瞒行程并违规前往其他区域居住,导致疫情扩散风险。这一行为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二、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关联案例
邵某某(男,21岁)及其女友戴某某(22岁)在流调过程中故意隐瞒行程,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耿某某(男,52岁)在居家隔离期间违规外出活动。上述人员均已被刑事立案处理。
三、李某某隐瞒聚餐行程
2022年5月,李某某(男,69岁)在健康宝弹窗后仍然隐瞒前往房山聚餐的行程,导致多名密接人员被隔离,以及多个风险点位被封控。其行为已引发严重后果,被刑事立案调查。
四、学生及绿化队员工瞒报
朝阳区多名在校学生及绿化队员工作为密接者未如实报告行程,后续确诊并造成传播风险。相关人员已被集中隔离,并依法进行处理。
五、跨区域违规进京案例
2022年8月,刘某某为返京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导致大量人员被管控。因涉嫌引发重大疫情风险,刘某某被立案处理。
法律后果方面,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隐瞒行程、拒不配合防疫措施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旦定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些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北京市对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也向那些因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等行为被处理的人员敲响警钟,切勿以身试法,共同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