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所需材料详解
一、基础材料:
对于内地居民,想要进行婚姻登记,首先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这包括首页、本人页以及变更页。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也是必需的,如若有特殊情况,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替代。还需要准备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背景色可以是红色或蓝色,并且需要在六个月内拍摄。
二、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材料:
对于再婚的情况,需要提交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生效证明)或前配偶的死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要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如果户籍信息存在不符的情况,建议先前往派出所进行更正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材料
对于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所需材料略有不同。
港澳居民: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以及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还需要提供经港澳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声明及无直系或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台湾居民:需要出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地区身份证。还需提供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声明及无血亲关系声明。
华侨:需要提供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声明。
针对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简述
1. 预约:可以通过“中国领事”APP或当地民政系统进行预约(部分地区支持现场办理)。
2. 提交材料:双方携带所有材料共同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 审核登记: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颁发结婚证。
注意事项
婚姻登记机关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在登记过程中发现疑似、家暴等情况,登记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外婚姻需要到省级民政部门或指定机构进行办理。在这个过程中,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