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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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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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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在农历腊月二十九(2023年1月20日)收到了法院转来的首笔执行款,金额为50500元。这一款项源于其与刘暖曦(原名刘鑫)之间的生命权纠纷案的强制执行。该案的执行标的总金额为71.94万元,包括了一审判决的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以及相关的诉讼费用。

案件的进展可谓一波三折。法院在2023年1月11日将刘鑫列为被执行人,并于1月16日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禁止其进行高消费活动,如乘坐飞机、高铁以及参与旅游等。这一举措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对判决的尊重。

临近年关,法院按照司法实践惯例,集中发放执行款,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安心过年。对于江秋莲来说,这笔首笔执行款的到来,无疑是对她多年来坚持维权的一种认可。

截止到2023年6月,江秋莲已经全额收到了69.6万元的赔偿款,这一款项是通过法院四次强制执行完成的。而江秋莲表示,她将会把这笔赔偿款全部捐赠给助学相关机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这一举动更是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回首这段漫长的诉讼历程,这起案件起源于2016年江歌在日本遇害的事件,历经六年的诉讼,终审维持原判。这一案件不仅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成为了典型的司法案例。江秋莲的坚韧和刘鑫的行为,都在此案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这个案件的结束,不仅仅是对江秋莲的安慰,更是对正义的坚守和弘扬。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社会能够进一步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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