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立案后能否调解?河北秦皇岛市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近日,从河北秦皇岛市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传来消息,秦皇岛市正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更好地服务群众。该市的行政复议改革方案旨在方便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秦皇岛市于8月31日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改革将全市的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集中统一行使,由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处理。这一改革使得行政复议案件得以“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也参照相关规定受理特定的行政复议案件。
此次改革也对过渡期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平稳有序的部署。在过渡期内,秦皇岛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衔接和办案合作,确保复议为民,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今年1月至8月,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6件,办结184件。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的47件,直接纠错率达到25.5%,以调解和解等方式间接纠错30件,综合纠错率为41.8%。
秦皇岛市还按照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通过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查、案件审理、调解、复议决定履行等工作规范,建立起覆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的一整套工作制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在市司法局设置相关处室和行政法治事务中心,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行政案件立案后是否可以调解”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调解是一种重要的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通过调解,可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有效解决行政纠纷。秦皇岛市的行政复议机构在这方面也积极和实践,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秦皇岛市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旨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调解等多种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更多有关河北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