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的五年里,我国逐步废除死囚器官捐献,这对我国的器官移植供给而言无疑是一场挑战。长久以来,死囚捐献器官成为了我国器官移植的重要来源之一,但随着政策的调整,我们必须寻找新的路径,确保器官捐献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近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杭州举行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会上明确指出,我国将加速构建器官捐献体系,以应对器官移植来源的严重短缺问题。他强调,全国统一的器官捐献体系的建立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据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大约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1万人能够得以接受移植手术。与外国相比,我国的器官短缺问题更为突出。以美国为例,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捐献者的比例为51,英国为31,而在我国,这一比例高达150:1。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提到:“中国一直缺乏全国统一的器官捐献体系以及符合世界移植界共同认可的医学的器官来源。”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一问题。早在2007年,国务院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为器官移植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加强了对不规范移植的监管。自2010年3月以来,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的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共完成了207例器官捐献,成功挽救了500余个垂危的生命。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应当成为我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对此,我们有理由抱以期待。
建立有效的器官捐献体系并非易事。即使有了完善的体系,如果没有相应的鼓励和奖励措施,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仍然可能面临严重的短缺。毕竟,大多数民众的经济状况并不富裕,许多人可能已经遗忘了奉献的精神。要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让更多人了解并接受器官捐献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生命的接力与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