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发出禁令,针对婴儿配方食品标签进行严格规范。据悉,新规定禁止在婴儿配方食品上使用如“促进大脑发育”、“有益视力”、“增强记忆力”等宣传字眼。尤其对于0至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含量声称、比较声称及功能声称,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为满足特定身体或生理状态、疾病或紊乱等条件下的特殊饮食需求而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低能量配方食品等。
卫生部在《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对能量或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或功能声称,但0至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除外。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婴儿配方食品的纯净和安全性,因为0至6月龄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任何形式的误导都可能对宝宝的健康产生影响。
参与起草工作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韩军花表示,这一要求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的要求。在我国发布的婴幼儿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对产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值有明确的要求。只有符合含量要求的产品才是合格产品。对于一些允许添加的可选择性成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声称。
随着《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我国标签标准体系将逐渐完善。修订完成后,该标准将与预包装食品营养通则、营养标签标准一起组成涵盖所有食品类别标签方面的标准体系,将更加接近国际食品法典中的标签体系。
对于此次禁令,微微健康网祛斑宝网小编认为,婴幼儿的饮食应当以科学、合理的配方为基础,营养要均衡。消费者在选择婴幼儿配方食品时,应更加关注产品的实际营养成分和品质,而不是被标签上的字眼所误导。毕竟,宝宝的健康是我们最重要的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