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接收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校对推荐免试工作进行严格管理。此办法中的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必须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并具备健全的监督机制。参加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必须是经过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的选拔需满足我校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校内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接收。针对接收的推免生,各专业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其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对于直博生的考核,各专业应成立由至少5名本学科专家(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学位评定分委委员。复试考核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可采取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形式。跨专业考生复试考核时必须有笔试环节。
三考生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
我想强调的是,我校对每一位推免生(含直博生)都抱有极大的期待和欢迎。他们是经过严格选拔的优秀学子,他们的到来无疑会为我校注入新的活力和智慧。我们期待他们的到来,期待他们在我校继续深造,共同为学术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山西大学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工作条例
第十七条:各招生单位必须及时、公正地公布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结果,内容确切,不容更改。任何变动都必须公开说明。
第十八条:经过严格审核,各招生单位上报的拟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名单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也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对于推免生(含直博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及材料提交。
2. 未参加或未通过复试考核。
3. 在入学前未能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
4. 思想品德不佳、体检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
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所有参与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和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与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工作和决策。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建立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复议制度。如有推免生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进行投诉或申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将会由相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招生咨询方式
亲爱的读者,若你对山西大学研究生推免生招生有任何疑问,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351-7011714
传真:0351-7011714
:[](mailto:)
官方网站: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各学院(所、中心)电话可在《山西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查询。
本文为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简要介绍,希望能为广大学子提供清晰的指导,助力大家的求学之路。如有更多信息,请访问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致电咨询。流产网祝大家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