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海事管理规定,内贸船公司不合理地限制船员下船是违法的行为。船员作为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一、法律明文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船员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只要船员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公司批准。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船员完全有权依据法律条款立即解除合同。《船员条例》确保了船员的遣返权利,在合同终止或船舶灭失等情况下,船员有权要求遣返,并且可以选择招用地或户籍地等作为遣返地点。
二、维权措施全面
船员应与公司进行协商,再次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妥善保留证据,如邮寄回执、邮件记录等。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船员应在协商过程中要求结清全部报酬。若协商无果,可以向船籍港或当前港口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当涉及到人身自由限制时,船员应立即向海事局举报。在紧急情况下,如因病需下船治疗,船员可以联系港口医疗机构或海上救援中心请求援助。
三、特别注意的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防疫政策已经调整,内贸船员进出码头作业区不再受到限制。公司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船员下船。船员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注意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强行离船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船员作为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面对内贸船公司的不合理限制时,船员应勇敢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