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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曝光散结灵胶囊等4种违法广告药品

中新网报道,国家药监局今日公开曝光了四种违法广告的处方药品,包括“散结灵胶囊”、“腰椎痹痛丸”、“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和“十香丸”。这些药品的广告存在夸大疗效和功能主治等虚假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了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广告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上述违法药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查处。

这些被曝光的药品及其违法广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散结灵胶囊”,由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该药品为处方药,功能主治为“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瘰疬鼠疮。” 其广告宣称“一般3天见效,一疗程症状消失,2~4疗程肿结囊肿萎缩脱落轻松愈合……”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误导消费者。

二、“腰椎痹痛丸”,由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该药品的功能主治为“用于治疗实证。”其广告中的夸大宣传如“3天疼痛明显减轻,30天腰有劲,腿有力,90天腰椎病彻底康复”等,同样存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

三、“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由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这款处方药的功能主治为“用于先天性脑发育不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疾病。”其广告中的描述如“3个月后,感觉四肢僵直明显减轻”等,同样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

四、“十香丸”,由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这款处方药的功能主治为“用于气滞寒凝引起的疝气、腹痛等症。”其广告中的描述也具有夸大疗效之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应通过正规渠道,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切勿被虚假广告误导。对于这些违法广告的药物,消费者应谨慎选择,避免使用。

此次曝光是对这些违法药品的一次警示,也是对其他药品生产企业和广告发布方的一次警示。希望各相关企业和广告发布方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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