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黄绮委员提议将个人发展牺牲纳入离婚补偿
在现今社会,随着《民法典》的深入实施,家庭内部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全国政协委员黄绮提出的一项建议,更是在社会各界引发了热烈讨论。她主张在离婚补偿中考虑个人发展牺牲的因素,这一提议主要基于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并旨在进一步保障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的权益。
一、建议的背景与法律依据
这一建议并非凭空出现,而是有着深厚的法律背景和现实需求。现行《民法典》第1088条明确规定了夫妻间经济补偿的原则。黄绮委员注意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务劳动补偿的标准存在模糊之处,特别是在量化“牺牲职业发展”这类无形损失时缺乏明确依据。
二、建议的核心内容
黄绮委员的建议明确了几点核心内容:将“为家庭牺牲职业发展机会”明确列为经济补偿的法定考量因素;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为补偿标准和量化方法提供明确指导;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中增设“夫妻财产知情权”条款,进一步保障弱势方的权益。
三、争议与讨论
这一建议自然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支持者认为,这一建议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特别是对于全职主妇或夫的权益保障有着重要意义。他们认为,这能够纠正传统性别分工导致的不平等现象,如女性更容易因家务而牺牲职业发展。反对者则担心这一建议可能被滥用,甚至有人担心过度量化可能导致婚姻关系功利化。
四、实施的难点与挑战
要将这一建议落到实处,面临着不少难点和挑战。如何量化标准就是一个大问题,如职业机会的损失、技能贬值等难以用货币进行评估。举证过程中的困难也不容忽视,需要证明牺牲与发展受阻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一建议如何与传统财产分割制度衔接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一建议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层面的讨论,更是对婚姻中无形贡献价值评估的一次思考。在国际上,已有一些类似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例如德国的“配偶养老金分割”制度。中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自身的国情进行具体规划。黄绮委员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也让我们看到了在法治社会中,如何更好地保障每一个家庭成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