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发生的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例中,一名未成年的男孩在短短的70天内,通过某个直播平台向女主播累计打赏了高达158万元。这些资金竟然来自于其父亲的死亡赔偿金以及家庭的存款。此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以及平台监管责任的广泛而热烈的讨论^[5][6]^。
处理结果如下:
在法律途径上,该案经过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最终,在平台的积极配合下,涉事家庭与直播平台达成了庭外和解。平台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全额退还了158万元的打赏金额^[6]^。
在法律依据方面,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定:由于未成年人的高额打赏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并不相适应,且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的追认,这一行为应被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6][8]^。
还需要对同类事件的风险进行提示。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方面,如果打赏者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平台就没有退款义务。如果涉及到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疾病患者),那么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7][8]^。
这里要提醒广大读者,类似的事件并非个例。曾有两位未成年兄弟,在短短一年内,将父亲的158万元死亡赔偿金全部用于打赏,但由于监护人未及时主张权利,导致追讨难度大大增加^[3][4]^。对于此类事件,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保持高度警惕。
为大家提供法律建议。如果家长或监护人遇到类似情况,应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消费流水记录以及平台账户的使用痕迹等^[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要求平台返还与未成年人行为能力不匹配的消费金额。在此过程中,家长或监护人要保持冷静,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呼吁各大直播平台加强监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