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自来水混入天然气事件,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并对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处理。
一、《追责问责情况》
在此次事件中,共有13名公职人员被追责。其中包括:
原区分管副区长、现区分管副区长:因监管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原区水利局局长、现区水利局局长:因在蓄水池扩容施工期间监管不到位,均受到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区水利局副局长、服务中心副主任等:因失职失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的处分;
赵圈河镇党委书记、镇长等:因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自来水服务站站长:因直接责任,被留党察看一年并撤职。
二、《事件原因》
经调查,事件的起因是在蓄水池扩容施工期间,采用了地下水直供的方式,导致天然气意外混入自来水管网,造成了水体可燃的严重现象。
三、《处理措施》
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1. 供水系统整改:赵圈河镇迅速新建了1000立方米的蓄水池,并已恢复24小时供水,确保群众正常用水。
2. 水质检测:经过疾控中心的严格检测,目前水质已经符合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
此次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追责问责的处理结果充分展现了相关部门对群众利益的重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