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5日,信阳市就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公布了责任划分。这起事件中,一位身患疾病的少年不幸离世,而责任归属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表示,患病的死者需要承担70%的责任,而其父母因监护不力被认定为负有15%的责任,救助站因管理过失承担了剩余的15%责任。还表示将向父母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万余元。
这一责任划分立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许多网友纷纷表示质疑,他们认为让一位无法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未成年人承担70%的责任,既违背了常识,也与当地公布的调查追责情况相悖。这样的责任划分不仅未能体现出部门的担当,反而给家属带来了二次伤害。
在这起事件背后,责任划分的争议实际上关乎公平与正义。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这起“干尸男童”事件,涉事救助站、派出所、家长等方面确实都有过失,理应承担责任。
眼下的责任划分方案却存在明显问题。让患病男童承担主要责任,而救助站的责任却被轻描淡写,这显然混淆了事件中的逻辑关系,也与现行法律相悖。有网友讽刺道:“莫非男童之死,要怪他自己挨了饿、受了伤?”
虽然男童最终死于疾病,但事件的背后是救济不力、救助不当的质疑。在责任界定上,我们不能仅仅归咎于疾病本身,而是要深入导致孩子身患恶疾并死亡的种种原因,并根据相关责任主体的过错情况来合理划分责任。
法律上,这名男童作为未成年人,存在智力障碍,属于限制甚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民事责任承担主体。所有责任都应由监护人和相关责任者承担。
在男童受到人身损害时,如果当地责任部门未能尽到管理职责,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从公布的调查追责情况来看,多个相关部门在男童生前存在严重失职。如公安部门信息未互通共享,救助站未发布寻亲公告、未及时安排送医,医院未进行必要的病因检查和有效治疗等。显然,每份失职都意味着一份责任,但现有的责任划分与调查结果存在矛盾。
面对这一蹊跷的责任划分,当地应给出合理的解释。面对家属的质疑,有关方面的回应却显得冷漠,将问题推向法律渠道,缺乏应有的担当。让男童自担70%的责任,不仅体现了部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亲人的二次伤害。
对于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我们呼吁部门能够认真对待,给出合理、公正的责任划分,并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以慰藉家属的心灵。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协作,完善救助机制,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