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翁源: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男子长期非法拘禁精神疾病流浪女致一人死亡
近日,韶关翁源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男子长期非法拘禁两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女,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并因疏忽导致其中一人不幸身亡。该男子被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张因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生活拮据,一直靠捡路边食物为生。因自身条件所限,年过半百的他从未成家。他认为自己难以找到伴侣,于是开始留意街头的流浪女,并告知熟人,若有合适的流浪女,便送给他抚养。
2010年春节期间,张因带回一名身怀六甲的流浪女,将其拘禁在自己家中。他仅以捡来的食物供养,并长期与其发生关系。不久,该女子产下一名女婴,张因无力抚养,将其交给其弟抚养。
时隔数年,2013年春节前,又一名精神异常的流浪女被张因相识的一名男子送到他处。张因再次将其拘禁在另一间老屋内,供自己发泄欲望。不久后这名流浪女因高血压性心脏病突发身亡。经法医鉴定,其死因系病毒性心肌炎导致心力衰竭。
案件发生后,经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张因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行为辨认能力减弱,被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而被害的无名女子则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毫无性自卫能力。
翁源县法院一审认为,张因明知被害人严重痴呆且无性自卫能力,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罪。他非法拘禁他人以满足不正当目的,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且,他对患病的被害人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导致其病发身亡,主观上存在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下,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考虑到张因系限定责任能力人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令人痛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精神疾病患者和流浪者的关注和思考。我们呼吁社会给予这类人群更多的关爱和帮助,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