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生源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大学是一所由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部区合建”的高校,同时也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拥有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以及葡萄酒学院等多个校区,均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还有中卫校区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夏大学是一所普通高等学校,上标明为宁夏大学,本科为普通全日制学历。学校面向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致力于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并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第三条 宁夏大学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等多方面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进行招生工作,宁夏大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并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相关工作。
第六条 宁夏大学纪检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宁夏大学2019年在25个省份的招生计划、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调档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出档比例进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的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的录取政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九条 分配进档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分为1分)进行。对于已投到学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递减1分,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的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
第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对于宁夏本省的考生,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对于学校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学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具体规则可参见《宁夏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体育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学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公示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对于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审核、公示后择优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经审核、公示后即可录取。具体规则可参见《宁夏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可参见《宁夏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国际合作项目专业和葡萄酒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也按照相关规定和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