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名城承德。学校代码为10098,办学层次为普通本科。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现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该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也是河北省人民与国家民委共建的地方高校。学校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历史背景,其前身是热河速成法政学堂,于1907年得到光绪皇帝的御批而创立。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专业、计划人数、批次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会优先录取。
对于录取规则,文理科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考生承认生源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在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特殊专业如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等,还有特定的录取规则和要求。
第十七条与十八条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等相关专业在河北省的招生录取规定如下:对于已经投档的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是由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具体比例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调整。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突出,将会被优先考虑。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进行进一步筛选。这一系列的选拔标准,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力。
第十九条关于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的报名及录取条件,该专业只接受对旅游管理有浓厚兴趣的志愿者。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身体健康条件,包括身高、体型、视力、五官等方面的要求。考生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以及对空中乘务事业的热情和服务意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退学。
第二十条河北省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遵循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于无法被所填报专业录取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的相关录取规定执行。优惠加分予以认可,并按优惠后的成绩进行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五章关于学费及住宿标准,各专业的学费标准详见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第六章关于学历、学位证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将颁发本(专)科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关于招生咨询与投诉处理,如果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学校纪委投诉。投诉电话为0314-2370025。学校地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路西2号,咨询电话为0314—2370333、2370919、2370039。学校和也一并附上,方便考生查询和咨询。本章程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期待你们的加入,共同书写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