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消息,电赵敬菡、杨文彦、傅立波报道: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0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广告公告的汇总信息。这次公告中,曝光了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延生护宝茶”等7种医疗产品因违法发布广告而被通报。 为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监管,整治违法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行动,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严密监测,并及时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些公告进行了汇总。 在此次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通报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其中,违法药品广告共184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94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5431次。还撤销或收回了多份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北京等17个省(区、市)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采取了191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其中,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茸杞健脾茶”(广告中宣传名称为“延生护宝茶”)因广告宣传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被认定为违法广告。该产品的功能主治为“补肾助阳,益气健脾”,但广告中的宣传却远远超出了这一范围。广告宣称只需服用一段时间后,各种病症将全部消失,这种夸大其词的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心脑通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为“甲乙抗栓”)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该药品为处方药,但其广告却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中的宣传也远远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此类虚假宣传不仅误导消费者,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对于这些严重违法的医疗产品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了行动进行查处。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时,务必提高警惕,谨慎选择,不要被一些虚假广告所迷惑。也希望各生产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并及时向广大读者通报情况。敬请广大读者保持关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篇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广告公告的汇总信息的报道。文章详细列举了其中两种严重违法的医疗产品广告,并对其进行了深入剖析。这两种医疗产品广告均存在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内容宣传的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文章指出,为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监管,整治违法广告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积极行动,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严密监测,并及时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些公告进行了汇总,并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需提高警惕,不要被虚假广告所迷惑。
文章还提到北京等17个省(区、市)已经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这一行动显示了对于整治违法广告行为的决心。
这篇文章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信息,提高警惕性,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也呼吁各生产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这将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