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十大侵犯知识产权并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揭示了全国范围内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的成果。
这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多个地区,包括北京、浙江、上海、广东、湖北、吉林、辽宁等地。其中,北京药监部门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假药宣传并通过邮递渠道销售假药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浙江省药监部门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吉非替尼假药的案件,上海药监部门也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违法经销的A型假药案件。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打击假药方面的决心和成果。
据了解,这些成果得益于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保护医药知识产权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医药企业已经开展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合作。特别是在药品打假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紧密协作,共同打击假药犯罪。企业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确切的假药线索和先进的假药鉴别技术支持,协助监管部门收集证据,固定证据,依法查处假药。这种政企合作模式在泛珠三角等地区尤为突出,这些地区的打假协作基础工作较强,已经实现了跨地区的合作,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打假资源,提高了打假工作效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大力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建设。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的唯一“身份证”,为药品的产品防伪、质量追溯、打假执法等提供了技术支撑。这不仅是一种现代化的监管手段,也是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边振甲还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是打击假药犯罪的关键。双方需要加强信息共享,深化合作机制,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成为了宣传销售假药的重要渠道。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需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网上监管,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公众也需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相信网络上的药品宣传,购买药品时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这些行动和措施充分展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方面的决心和成果。我们期待着未来更多的合作和创新,共同为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记者黄小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