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等七部门于2017年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这一公告对于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进行了明确的定性,并给出了核心要求。
一、代币发行融资的明确定性
代币发行融资,包括ICO(首次代币发行)在内,被明确定性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通过违规发售代币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因此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严格的禁止性措施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被严格禁止,必须立即停止。已完成的项目也需要清退,并妥善处置可能存在的风险。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的兑换、代币的买卖以及提供定价或信息中介服务。违规的平台将面临网站关闭、APP下架以及营业执照吊销等处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得为代币融资提供开户、结算或承保等相关业务服务。
三、明确的政策目标
该公告的发布,旨在打击金融乱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七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作,将进行严格的执法,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一公告的出台,彰显了有关部门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公告对于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也展示了有关部门对于金融市场的严格监管,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