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于2025年2月13日对袭击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党首李在明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作出了最终的裁决。在长达数月的审理后,法庭判决金某有期徒刑15年,并附加5年的保护观察。这一判决结果维持了一审和二审的裁决。
案件回顾,关键信息凸显。关于袭击过程,2024年1月2日,金某在釜山加德岛伪装成李在明的支持者,趁其不备,突然发起袭击,使用凶器刺向李在明的颈部,造成后者颈内动脉裂伤。这一恶劣行径使李在明不得不在医院接受长达8天的治疗。
在法律层面上,金某被检方以故意未遂和违反《公职选举法》两项罪名起诉。法庭认定金某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意图,且案发时正值地方选举期间,其行为严重干扰了选举自由。在判决依据方面,大法院全面评估了犯罪动机、手段、结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现,认为原审对金某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并无明显失当。尽管金某提出上诉,但经过审查,法院认为其主张缺乏依据,最终裁定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案件时间线清晰明了:2024年7月5日,釜山地方法院对金某作出一审判决;2025年2月13日,韩国大法院对案件进行终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这一判决为这起引人注目的案件画上了句号,也为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对公众人物的暴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不仅因为被袭击的对象是知名人士,更因为此案关乎法律的公正与权威。金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在明的个人安全,也威胁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韩国大法院的最终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