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妇科 >

新颁《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该如何解读?

  • 妇科
  • 2025-04-13
  • www.shiguanyingerw.cn
  • 试管婴儿网

近日,关于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人。这一条款被部分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甚至有人认为不常看望老人将构成违法。实际上,对此的解读存在误读。

7月1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新修订正式实施。其中,“常回家看看”的条款引起了广大民众和媒体的关注。就在新法实施的初期,已经出现了首例应用新法的判决。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这一条款的争议。

对于这一条款,存在三种主要的批评声音。

有人认为这是“立法迷信”。著名法律学者王学堂认为,虽然简单的法律条文可以轻易出台,但真正解决空巢老人的问题并非仅靠法律条文就能实现。他担心,这一条款如同之前的“醉驾入刑”和“恶意欠薪入罪”,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许多网友也担心,如果孩子就是不愿回去,那么法律判决其必须常回家看看也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有人认为这一条款缺乏实施细则,无法强制执行。他们认为法律应该具备明晰性和强制性,而“常回家看看”这样的条款没有明确说明多久探望一次才算合法、如何界定探望和问候的区别以及违法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王学堂更是讽刺称这种立法是文本化的,没有实际执行力。

有法律学者批评这一条款是法律泛道德化,是对私生活的管制。他们认为,“常回家看看”是对公权力和私人空间的过度干预。而且,法律中的某些规定,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可能不利于职工常回家看看,甚至可能导致用人单位不招外地人员。

尽管这些批评声音都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常回家看看”这一条款的倡导性质。作为软法的一种,它并不是强制性的。软法的目的是告诉你应该做什么,什么是善,但并不具备强制实施的约束力。我们应该正确理解这一条款的初衷,将其视为对家庭美德的倡导和弘扬。

下一篇:没有了

第三代试管婴儿




微信公众号